为丰富馆藏内容,加强和规范灞桥区档案征集工作,防止散存、散失在社会和个人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损毁和流失,有效保护和利用宝贵的档案资源,为灞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灞桥区档案馆现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以及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档案征集活动。具体内容要求和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与灞桥地区相关的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具有典型地方特色或较高历史、文化、科研价值的档案均可列入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灞桥地区机构、组织形成的档案资料,如公文、账簿、报表、古籍、信札、图册、碑文、实物、照片等;
(二)反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灞桥地区党组织创建、发展情况的档案资料,灞桥地区党组织主要业绩情况、重要活动、重要事件、重要人物资料等,如当年党组织活动的文稿、回忆录、出版物、实物、照片等;
(三)灞桥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事件、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城乡建设和变迁、知名企业和老字号形成的档案资料,如文件、布告、图纸、照片、音像、书籍、宣传册、旗帜、牌匾、证照、印章、商标、广告、生产工艺等;
(四)灞桥籍或在灞桥地区战斗、工作、学习、生活过的名人和各级领导人到灞桥形成的档案资料,如讲话稿、题词、文稿、自传、日记、照片、音像、信件、著作、书画和个人收藏及使用过的实物等;
(五)灞桥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组织和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各项荣誉的证书、奖牌及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礼品等档案资料;
(六)灞桥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报纸、刊物、著作、契约、票证、钱币等档案资料;
(七)反映灞桥地区尤其是黄河流域包括浐河、灞河、渭河沿岸人民生活、风俗民情、地方典故、民族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风景名胜的照片、影像、图书、手稿、信札、日记、家谱、证章、地图、字画、实物等档案资料;
(八)专项征集各机关事企业单位、组织、个人编创开发制作的各类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产品及周边产品、宣传宣教品、纪念性特色产品等实物、图册、标志、资料的文本及电子档案(样本)等;
(九)比较珍贵的不局限于灞桥地区的史料、方志、照片、图书、手稿、村史、实物等档案资料;
(十)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
档案所有者无偿将档案捐赠给区档案馆,区档案馆为捐赠者制作、颁发捐赠证书,对捐赠档案编号登记,科学管理利用。
(二)捐赠复制件
个人或单位不愿捐赠原件,只提供复制件(复印件)在本馆保存。
(三)征购
档案所有者以货币的形式向区档案馆出售档案,征购价格依据档案的价值和重要程度由双方协商并按程序审核后确定,区档案馆一旦征购完成,档案所有权即变更为区档案馆所有。
(四)寄存
档案所有者将档案寄存于区档案馆,档案仍归寄存者所有,其开放利用由寄存者确定,档案馆保证寄存档案的安全。
三、说明事项
(一)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史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史料服务享有优先权,是否对外开放利用由区档案馆和捐赠者确定,区档案馆将负责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二)提供的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还是扫描件。
(三)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灞桥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我馆联系,本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四)此公告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809号区政府院内灞桥区档案馆
邮编:710038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83510442
电子邮箱:742822953@qq.com
西安市灞桥区档案馆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