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下午,区长苏晓梅主持召开区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解读《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下称《规定》),传达学习8月31日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并安排有关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街办、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宣传,严格决策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每项决策、每个行动依法依规、符合程序。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相关街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实际效果上。要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各级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从严从快完成各类问题整改;要持续巩固“五乱”整治成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要持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修复,加快解决农村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问题,切实筑牢秦岭生态保护屏障。要着力提高管控能力,健全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强管控力量,加快数字秦岭建设,以“长效管控保秦岭常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灞桥区推进工业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试行)》《灞桥区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试行)》《灞桥区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试行)》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各街办、各部门统一思想,找准方向,以“跳起来摘桃子”的担当与勇气,苦干、实干、拼命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狄寨都市农业现代化农场项目建设、部分单位预算资金追加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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