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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召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部署会

来源:灞桥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10-09 10:07

10月8日,灞桥区召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我区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柳春林,副区长李刚毅出席会议,区税务局、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科(所)长参会。会议由副区长李刚毅主持。

会上,区医保局解读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对缴费对象、筹资标准、待遇享受时间、新生儿参保、参保变化等作了详细解读。区税务局安排部署了2023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区医保局、洪庆街道办事处、席王街道办事处、纺织城税务所就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副区长柳春林就做好2023年全区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制度。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位、领悟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紧盯任务,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征缴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明确、缴费畅通;要采取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手段,让群众知晓医保政策,提高参保缴费意识。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提早安排部署、精准宣传动员、精细为民服务,充分调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拓宽缴费渠道,切实把医保服务延伸至基层“最小单元”,确保群众“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按时完成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副区长李刚毅强调:一要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各街道要迅速落实,发动村组、社区力量,加大宣传力度。税务、医保部门要主动研读政策、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指导工作。财政、教育、民政、卫健、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二要把握征缴时间节点。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重要意义,按照“早缴费、早受益”工作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夯实工作职责,确保在12月5日前完成95%的征缴工作任务。三要做好参保资助人员缴费。民政、乡村振兴、医保、税务、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各部门要做好宣传,确保特殊人员资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各街道要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监测范围的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100%参保。四要强化督导考核。要强化督导落实,夯实责任目标,加大考核力度,定期检查征缴情况,对征缴工作进展缓慢的街道要及时进行督导通报,统筹推进,确保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如期完成。

会后,区医保局向各街道下发了多种医疗保障宣传资料,共计一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