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面工作,联系第二税务所。
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督察内审科、税收风险管理局、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信息中心;联系第三税务所、狄寨税务所。
分管企业所得税科、税源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纺织城税务所。
分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税收经济分析科、老干部科;联系第四税务所、席王税务所、洪庆税务所、灞桥税务所。
分管党委纪检组。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科、个人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财产和行为税科、征收管理科;联系十里铺税务所、红旗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