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机构/ 街道办事处/ 红旗街办/ 街办信息公开指南/ 正文

红旗街道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街道根据《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灞桥区红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灞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西安市灞桥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街道各村、社区、各科室公开下列基本信息

1、辖区概况信息,包括自然、地理信息,行政区划设置信息,领导信息,人文、历史信息,经济发展状况等(综经一办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2、法规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公开);

3、规划计划,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执行情况、地方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规划计划类信息(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公开);

4、统计信息,包括政府网站发布上年度地区相关统计数据及解读,地区季度、月度统计数据及解读等统计信息(综经三办负责公开);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财办负责公开);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公开);

7、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公开)。

8、应急管理,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预警信息、应对情况等内容(由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公开)

9、其他。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科室基本信息(含名称、职责、电话、地址等)。

(二)各村、社区、各科室公开下列重点信息

1、机构职能:街道领导成员照片及分工、简历;职能部门及职责。

2、政策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土地利用及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管理。

4、政府财政管理: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5、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等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aqiao.gov.cn;

2、红旗街道办事处机关;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穆将王街1号 咨询电话:83590188

3、村、社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灞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灞桥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街道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受理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邮件、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箱向灞桥区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也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出公开申请。

本街道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1、我街道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可要求由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街道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我街道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时限:能当面答复的予以当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告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 20个工作日。

(3)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街道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灞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办公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穆将王街1号1010室

邮政编码: 71003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法定工作日)

电话号码:029-83590188

传 真: 029-83590189

电子信箱:396100072@qq.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街道党政办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9-8359018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灞桥区政府办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