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人社监令字〔2025〕165号
西安茂展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收到我局发出《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灞人社监询字[2025]1-179号后,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也未说明情况,并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规定。
依据《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现指令如下:你单位应立即支付拖欠田长红、张普辉等13名工人工资:玖万肆仟肆佰叁拾叁元整(小写:94433元)。
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以送达回证记载日期为准)五个工作日内将改正情况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情况进行监督。
逾期不履行本指令,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王常利 张蕊 联系电话:029-83523833 监察机构地址:灞桥区纺北路颐高新经济产业园17楼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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