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行政执法/ 执法结果公示/ 正文

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西安鸿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西安鸿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王敏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灞劳人仲决字〔2025〕115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灞劳人仲案字〔2025〕115号仲裁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市民中心3楼仲裁院),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