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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灞桥区BQ-09-20过渡期地块详则及BQ-09-20-02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BQ-09-20地块位于西安市灞桥区BQ-09单元内,北至洪原大道、西至洪庆河、南至洪河路、东至规划路,规划净用地面积约4.42公顷(约66.290亩)。BQ-09-20-02宗地在上述地块范围内,规划净用地面积约3.20公顷。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BQ-09-20-02宗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地上建筑面积≥32001.33㎡,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15.0%。停车位配建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限高要求最终以机场意见为准。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29-83527048

邮 箱:bqqghk@163.com

联 系 人:郭启凯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