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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条件公示(公示期限15天)

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位于狄寨街办江村,该项目用地在《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18-2020)》(2017年修订)中,部分属于环境设施用地,部分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本次拟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部分用地进行用地置换,保证总体规划确定的13.5公顷环境设施用地总量不变,保证项目1.16公顷环境设施用地。调整后,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均属于环境设施用地(U2),净用地面积约1.16公顷(17.423亩)。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总建筑面积≤10700㎡,地上建筑面积≤9950 ㎡,地下建筑面积≤750 ㎡(地下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容积率≤0.86,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配建变电室1处,建筑面积100 ㎡;垃圾收集点1处,占地面积30㎡;机动车停车位44辆(均为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77辆(均为地上);用地退界及停车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029-83527048

联 系 人:李鹏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