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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灞桥区祥云路以南建设用地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本次拟对灞桥区内6.44公顷建设用地进行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商业用地2.38公顷、文化设施用地1.31公顷、中小学用地0.95公顷、行政办公用地1.80公顷;调整后商业用地2.26公顷、文化设施用地2.38公顷、中小学用地1.80公顷。调整后,文化设施用地规划指标为: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38公顷,容积率≤1.49,建筑密度≤30% ,绿地率≥40%。

自用地性质调整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29-83527048

联系人:翁柯静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