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有关工作关部门,灞河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灞桥区城市发展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灞政发〔2016〕26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2016年区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灞政办发〔2016〕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由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洪庆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灞桥科技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为《2016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所列项目的投资主体(具体投资计划及投资主体分配表见附件)。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合法、有效使用“灞桥区城市发展基金”,请各责任主体单位牵头、投资主体单位配合,抓紧办理立项、环保、规划、土地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以保证手续合规。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