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教育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将已接收的31.981亩教育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请示》(灞教字〔2017〕13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已接收原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西安子弟学校(西安市电建学校)27.389亩和改制后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补充移交的教职工住宅楼4.592亩,共计31.981亩土地收储,并纳入政府储备。请你局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后续工作,不得遗留问题。
此复。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灞桥区教育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将已接收的31.981亩教育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请示》(灞教字〔2017〕13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已接收原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西安子弟学校(西安市电建学校)27.389亩和改制后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补充移交的教职工住宅楼4.592亩,共计31.981亩土地收储,并纳入政府储备。请你局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后续工作,不得遗留问题。
此复。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