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 策/ 政府文件/ 区政府办文件/ 正文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灞政办发〔2020〕37号

来源: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5 09:52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灞桥区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灞桥区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11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预算安排方式转变,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全面推进灞桥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灞桥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1.落实法定增长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实现“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教育局

2.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执行教育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教育支出责任,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落实各级学校生均经费,落实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3.鼓励扩大社会投入。加强对外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以政府投建、项目配建、社会参建、基金助建、平台促建、名校托建等模式,多渠道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完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闲置校舍资产置换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执行教育捐赠有关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尊重捐赠方意愿,可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予以配合。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资源规划灞桥分局、区税务局

(二)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1.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对教育经费的需求,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充分考虑区域内学位不足、不均衡的情况,按照《西安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1年)》《西安市灞桥区2020-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规划》,加大对教育短板、薄弱领域、薄弱地区和学校的投入。以校园安全“三个100%”为重点,加大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人社局

2.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始终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切实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落实好免费教育政策。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加强城区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积极实施《西安市灞桥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通过加大投入、优化布局、科学划分学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定向生招生政策以及实施“名校+”工程等措施,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控辍保学、“大班额”、课后服务、随迁子女就学等突出问题。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委

3.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优先谋划教师队伍建设,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

——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进行缺编补充。在学校现有编制和在编教师不足的前提下,将义务段学校临聘教师工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同时在新建改扩建学校继续推行“总量控制、学校聘任、经费包干、自主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落实《西安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试行)》,以“名师工作室”“名师+”研修共同体为抓手,全力推进“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打造一批“四有好老师”中小学学科领军人才。

牵头部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时足额发放班主任津贴。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国培、省培、市培、区培计划,充分整合利用教师培训资源,提供更多高质量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专业素质。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要安排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根据规模合理配备幼儿园保教保育人员。落实政府办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牵头部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支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4.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实施“名校+”工程,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投入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制定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办法,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入退出机制及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资源规划灞桥分局、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支持普通高中发展。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条件,健全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管理创新、学校评估、学科建设等专业服务供给。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机制。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实施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人社局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全方位的学生资助体系。积极推进精准资助,加强部门协作,努力做到资助对象精准、手段精准、时效精准。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财政教育经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加强学生资助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全程全部精准资助。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扶贫办、区民政局

5.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统筹安排“硬件”投入和“软件”建设,在改善必要办学条件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名校+”“名师+”“名校长+”工程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研活动、教材建设、教师培训、研学实践、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育人方式转型和公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学前教育质量提升,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职业教育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育人方式转型,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争取市级对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支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区科技工信局

(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1.健全责任体系。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区级和各学校项目库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和条件选取具体项目,常态化储备项目,形成项目等资金、资金下达即实施的良性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承担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规划事业发展和经费使用,依法依规、合理有效使用教育经费。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财政教育投入等相关政策,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发改部门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依法加强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人社部门优先保障学校教职工配备,落实完善教师待遇政策。审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加强对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审计局

2.强化监管体系。建立事前监审、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事中监控和预决算事后监督。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探索建立预算拨款与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挂钩的奖惩机制,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加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和监测,建立健全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大额资金流动监控,有效防控经济风险。鼓励使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财务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经费监管质量和水平。将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国家审计监督与教育内部审计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内部治理,探索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综合发挥项目稽查、审计调查、教育督导、社会监督的作用,不断强化教育经费监管,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及时、规范、安全、有效。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3.完善绩效体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推进财政教育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下达机制,全面提高教育经费绩效水平。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将绩效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坚持财政教育资金用到哪里、绩效评价就跟踪到哪里。加强动态绩效评价,及时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4.建立制度体系。教育部门要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优化机构设置,加强教育财会、审计和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核定人员岗位,把会计人员管理使用与职称评定相结合,拓宽成长渠道,完善教育财务干部队伍定期和分级培训制度,提升专业素质。加强学生资助、经费监管、基金会等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巩固财政教育投入成果、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等各项任务,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依法落实“三个增长”总体要求,不断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支出比例至少保持与全市同比例增长幅度。

(二)强化督查。加大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力度。市级相关部门也会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向市级相关部门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肃问责。对在各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肃问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网络编辑:灞桥区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