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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灞桥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灞政办发〔2020〕34号

来源: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6 14:30

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灞河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

《灞桥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灞桥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和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充分转化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全国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二)坚持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二、总体要求

(一)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部署推进、监督检查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办公室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动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时间节点

2020年,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021年,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我区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本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基本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等24个区级部门,要以国务院部门发布的2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今年年底前制定25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目录至少应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标准目录编制过程中,可对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引的一级和二级子项进行补充细化,但不得随意删除。其他领域标准目录,要在国务院部门标准指引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2.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到业务工作流程中,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经程序。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在拟制涉及标准目录事项的公文时,要明确公文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3.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畅通现场、信函、网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应用全省统一的答复示范文本,提升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4.提升政民互动活动实效。各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在门户网站发布意见征集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民互动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认同。

(二)规范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5.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全面梳理本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动态维护、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要素,提供申请材料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凡办事指南中未写明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

6.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树立“数据只提供一次”的理念,通过“一表申请”一次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解决多头索要、重复填报、口径不一等问题。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网共享、复用、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实行证明清单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

7.精准涉企政策服务。围绕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策信息。建立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涉企政策的解读宣传。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在政务服务网开设专栏,公开咨询电话,提供涉企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细化公开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地操作流程,提高政策供给的精准性,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8.推进服务结果公开。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情况进行现场和网上评价,将企业和群众评价结果作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12345”等政务热线接受投诉举报监督,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平台建设,提升公开质效

9.更好发挥“第一平台”作用。区政府办要加强网站管理,提升运维水平,注重增加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各街办、各部门要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内容,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10.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落实分级备案制度要求,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备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于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予以关停。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主要功能,同时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11.丰富政务公开平台。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提升本地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明确一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分工情况应对外公布,工作推进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要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加强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要结合国办、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量化指标,每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

网络编辑:灞桥区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