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灞政告字〔2020〕6号),启动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唐水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根据在此次征地范围内依法进行的土地现状调查的结果,及《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灞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灞政发〔2018〕40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唐水村土地,合计98.835公顷,(原苏家营村33.4309公顷,原唐家寨村25.5185公顷,原水沟村39.8856 公顷)。其中,农用地33.4584公顷、建设用地61.3983公顷,未利用地3.978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家营村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1)、《灞桥区席王街道唐家寨村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2)、《灞桥区席王街道水沟村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3),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详见《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唐水村拟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附件4),土地征收工作分期实施。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等详见《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唐水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5)。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认为《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唐水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席王街道办事处提出听证申请。
五、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席王街道办事处办理征收补偿登记。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满后将由席王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唐水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附件:4. 灞桥区席王街道苏唐水村拟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表.jpg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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