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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陕西信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的通告 灞政告字〔2019〕1号

来源: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21 09:52

经查实,陕西信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未经批准擅自在灞桥区红旗街道向阳沟村的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属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2017年3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市国土发〔2017〕6-10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如下:一、责令陕西信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地内建设的“神峪生态观光旅游度假山庄”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对陕西信通房地产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26314.2平方米(折合39.471亩)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394713元。

陕西信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时自行拆除,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灞桥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6月,灞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陕0111行审5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发〔2017〕6-10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2018)陕0111行审59号行政裁定书,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由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占用和使用被强制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个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存放的生活、生产、私人等物品搬离现场,逾期不搬造成损失的由占用和使用单位(个人)自行承担,拆除费用由违法单位(个人)承担。

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对于阻挠、寻衅滋事者,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网络编辑:灞桥区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