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将灞桥区席王街办东张村王家坡组滑坡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通知》(陕自然资勘发〔2020〕64号)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将灞桥区席王街办东张村王家坡组滑坡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席王街办东张村王家坡组滑坡隐患点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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