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提高辖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有效应对各类群体性事件
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损失
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背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办法》
《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西安市灞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灞桥区内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指导灞桥区的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
1、风险防控
(1)健全群体性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建立风险清单。
(2)健全风险信息共享与公开机制
明确信息渠道,加强各类风险信息共享与公开机制建设,依法公开共享风险信息。
(3)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治理制度
定期分析、评估,研判群体性事件可能趋势,落实防范措施。
2、预防与监测
明确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要求,规范信息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健全各行业(领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监测。信息存在涉密情况的,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预警
(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从高至低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在各自监管范围内依职权发布,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受影响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渠道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传真、微信、电话、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
(3)预警行动
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分析研判事态发展变化趋势,迅速调集物资、集结力量,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
(4)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密切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建议,按程序适时调整级别并及时发布。
(二)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与通报
群体性事件信息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报送,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信息报送贯穿于事件的全过程。按照初报、续报和反馈的环节组织报送。初报要快,续报要详,反馈要实。
重大信息、敏感性突发事件信息,不受群体性事件分级标准限制,应立即报告。
群体性事件波及或影响到毗邻地区时,应向受影响地区通报情况。
2、先期处置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与灞桥区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3、响应分级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
群体性事件依靠单个街办、部门力量难以有效处置,进入基本响应等级。
群体性事件超出灞桥区应对能力的,不受级别限制,启动扩大响应等级,同时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4、应急结束
当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可宣布结束。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扩大响应等级的群体性事件结束指令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基本响应等级的由灞桥区负责领导机构或应急处置指挥部宣布结束。
5、信息发布
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开展信息发布工作。
6、后期处置
做好卫生监督、现场清理、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开展群体性事件的伤亡、损失核定工作。有关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
7、调查、评估和总结
根据事件的级别和具体情况编写调查评估总结报告。一般不超过事发后60天。
调查、评估与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经过、后果及影响、事件原因分析、事件性质、责任认定、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
(三)恢复与重建
需要开展恢复重建的,提出恢复重建意见建议,按规定报批后由灞桥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制定恢复和重建工作。
(四)保障措施
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物资设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协议保障、其他保障。
(五)预案管理
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预案修订、审批与备案、奖励与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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