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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4-27 17:37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确保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西税发〔2023〕21号)要求,经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协商,报经区政府同意,下发《西安市灞桥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有关征缴事项及要求,进行政策解读和说明。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目标达到67244人,人均缴费水平达到300元,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内容

征缴对象:凡灞桥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灞桥区户籍所在地村组(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征缴标准:从300元到3000元9个档次。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分别对缴费人员给子45元—3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多缴多领。

集中征缴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职责分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负责。

参保缴费渠道:

(一)参保渠道及身份确认

城乡居民可在参保所在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陕西养老保险”手机 APP 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二)缴费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和办税服务厅柜面(仅收现金)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人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秦农银行及其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人可以通过微信APP的“城市服务”、“支付宝”APP的“陕西社保缴费”、“陕西养老保险”APP 的“我要缴费”,以及“云闪付”APP 的“城市服务”办理缴费业务。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业务,需要前往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 办理补缴核定业务后,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