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西安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力打造西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日前印发了《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实现西安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运用效益更加高效、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更加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灞桥区为全面落实市级要求,快速启动创建工作,按照《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精神,结合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实际,聚焦“三大产业”发展方向,注重特色品牌挖掘培育,起草制定了《灞桥区共建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我区在创建期间的具体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经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紧扣“引领城东·示范全市”发展定位,力争到2025年,实现灞桥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运用效益更加高效、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更加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在全市不断上升。
《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13项主要发展指标。
创造质量方面,预计到2025年,我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将达到15件,海外专利申请量2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5件。
运用效益方面,预计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将达到100亿元,知识产权年质押融资金额1亿元。
服务保障方面,预计到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将达到0.05万人,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服务企业10家,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
保护水平方面,预计到2025年,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增长50%,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结收比不低于95%,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低于85分。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通过培育高价值专利,全面服务培育知名商标品牌,推动版权示范建设,围绕“灞桥樱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构建具有灞桥特色的地理标志运用体系,确保知识产权主要产出指标增长明显,高价值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等知识产权数量明显增加,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极大丰富。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全面统筹省市区多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资源配置作用,加快融入秦创原平台建设,聚焦专利密集型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供给,促使技术创新与产业需求深度匹配,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重点产业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提升,核心产业高端化发展。
(三)推进实现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立足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区创建,全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能力,构建形成区域知识产权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创建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区,充分利用全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机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灞桥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工作站作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与司法衔接,实施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扎实开展知识产权“铁拳”“剑网”“龙腾”“昆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五)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围绕技术要素市场建设,利用西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创新市场化公共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建成一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促使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发展,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便利。
(六)筑牢知识产权新发展基础。发挥“灞桥人才驿家”政策激励效应,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配合市级部门构建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同时,积极弘扬知识产权文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走基层,服务经济万里行没等公益宣传活动,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做好关中城市群创新共同体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创新联动、资源共享。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方案》的落实和实效,《方案》从启动部署、推进实施、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明确了组织实施的过程,并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我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工作机制,区级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相关推进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出台配套方案,统筹推进辖区工作开展。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修订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优化行政管理职能,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四是加强督导考核。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区建设工作部署,逐步健全评估指标,做好统计监测,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区相关考核体系,建立“月报送、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和通报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引导示范城区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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