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市环发〔2022〕8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在《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99号)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已划定的禁养区方案、根据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现将编制情况介绍如下:
一、编制背景
畜禽养殖业是灞桥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传统基础产业,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富裕的重要途径。“十三五”期间,全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灞桥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节点,是养殖业逐步由数量增长转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的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关键时期,新的发展阶段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10项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西安市灞桥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13项政策、规划及相关文件;同时,严格执行涉及灌溉、养殖污水、农用地土壤污染、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堆肥等方面的17项规范和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按照灞桥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合理规划和发展畜禽养殖业,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培育形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兴产业。力争至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稳定达到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100%。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禁养区养殖单位关闭情况继续保持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保持100%。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监管,规模化养殖场年度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执行率100%。畜禽养殖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根据《西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灞桥区禁养区划分方案》,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引导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
2.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根据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结合养殖种类和规模、环境质量目标、自然经济条件等,提出畜禽粪污利用处理模式。
3.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根据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装备建设,明确需要改建和新建的设施内容和规模。
4.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制度。
5.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的管理
街道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依法有计划搬迁或者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6.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方针,以集中进行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全量化能源利用模式,以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沼气利用并重的厌氧发酵技术路线为重点,加大PPP模式支持力度,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培育壮大第三方治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体系。
7.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审批程序,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部门协作,防范污染风险,完善畜禽疫病防控体系,促进畜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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