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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的通知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7-22 09:32

本通知主体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起草背景;第二部分为专项试点的主要目的;第三部分为专项试点的范围、内容对象和时间安排;第四部分为专项试点的组织实施;第五部分专项试点的工作要求。

一、起草背景

国家统计局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工作,我区被陕西省统计局、西安市统计局选定为专项试点区。根据我区承担的专项试点任务要求,经省市同意,选取纺织城街办、红旗街办、洪庆街办开展专项试点。为切实做好专项试点工作,起草制定该通知。

二、主要目的

测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拟新增调查内容、新调查方法和新调查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三、试点范围、内容对象和时间安排

试点范围为洪庆街道全域,纺织城街道电建社区、纺医社区,红旗街道半坡社区、云锦社区。

试点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试行一套表单位分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调查;二是探索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调查;三是开展规模以下工业单位能源生产和生石灰生产调查;四是开展限额以下批零住餐单位商品零售类值和网上零售情况调查;五是研究解决产业园区统计相关问题;六是探索优化单位清查方式。

专项试点工作时间为2022年7月-9月。

四、组织实施

成立灞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夯实工作职责。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普查专项试点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依法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调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本次试点。

三是聚焦质量管控。强化对试点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充分论证、客观评估新增调查内容、新调查方法和新调查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国家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做好试点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深入宣传专项试点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试点工作,为专项试点顺利完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