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 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区域发展不均衡、服务能力有短板、治理体系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240号)、《西安市加快推动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现必须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区。
一、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有效提升了全省“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但同时,农村公路区域发展不均衡、服务能力有短板、治理体系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仍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各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作为发挥省市两级统筹指导作用、夯实县级主体责任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载体,精心谋划,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三、目标任务
“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标准将根据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创建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二)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三)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
(四)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五)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六)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七)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八)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九)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5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6日-3月20日)
(三)核查阶段(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四)材料报送阶段(2022年3月26日-3月31日)
(五)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夯实工作责任。
(三)狠抓宣传引导。
(四)加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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