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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灞桥区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10:19

为改善我区机动车停放秩序和环境,不断增加停车资源有效供给,有效缓解城市停车矛盾,着力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按照《西安市解决“停车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

按照《西安市解决“停车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市政办发〔2021〕52号)、以及市交通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交发〔2021〕266号)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区政府办印发了《灞桥区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灞政办发〔2022〕3号 )。

二、主要目的

通过大力开展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全面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逐步构建“有位、有序,共建、共享”停车格局,实现停车治理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体分为五个部分:灞桥区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工作任务清单。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工作思路,大力开展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推动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智慧停车平台建成运行,停车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共有5点:条块结合、协作共治;科学规划、综合施策;智慧管控、资源共享;需求调控、价格引导;重点突破、依法治理。

第三部分,责任分工。成立灞桥区解决“停车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徐超、区纪委书记王伟、区委常委王红武任组长,分管的区级领导孟超、袁萍、薄盛春、高波任副组长。13个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灞河新区各相关部门等相关单位分管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委办(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综合协调、数据上报等工作。灞河新区市政公用局作为我区停车工作主管部门,承接市政府下放我区的路内停车管理职能。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

1、加强源头规划监管。加强停车场建设用地保障;严格执行《西安市建筑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构建市级督促协调、市区两级管理联动、区级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

2、加快建设增加供给。加快配建停车位审批;加强 P+R 停车场建设;增加旅游景区停车设施;结合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平战结合”停车场;利用桥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超配建停车位;鼓励住宅小区增建停车设施;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发展。

3、共享停车盘活资源。全面推广停车资源有偿错时共享;建设社区共享停车示范点,完成试点 1-2 处;鼓励“潮汐停车”,缓解停车压力。

4、构建智慧管理体系。完成区级智慧停车平台建设,逐步完成智能泊车管理全覆盖。

5、完善创新规范标准。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投资建设。

6、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动态调整路内停车配比;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加强停车行业监督管理。

7、绿色出行平衡需求。配合市交通局优化公交线路网;配合推进地铁工程建设;扩大公交专用道实施范围;引导群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降低机动车停车需求。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共有五点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及时总结,定期报送;狠抓督导,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