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西安市灞桥区政府关于印发<灞桥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区申报的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获批,为确保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如》(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要求,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
(一)建立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将进驻区市民中心各部门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协调和中心日常事务处理纳入标准化建设,同时,依托基层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构建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整合行政服务资源,构建“横到边、竖到底”的政务服务机制。
(二)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通过健全政务服务各项制度,推进标准体系的全面实施,形成政务服务标准体系长效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具有政务服务体系特色、具有推广价值的较高层级的标准。
(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通过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自身建设与管理创新,发挥试点的带动效应,实现政务服务的规范化、便民化、高效化、精细化。
(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组织运行标准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使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灞桥经验。
三、建设内容
整个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依据GB/T32170《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共分三个层次、四个支柱体系。
第一层政务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该体系由标准化导则、术语与缩略语标准、符号与标志标准等二级子体系组成,在中心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并普遍使用。
第二层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这两个体系分别针对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服务事项和管理事项而制定,是直接规范服务与管理等方面活动的适用标准。
第三层是政务服务工作标准体系。该体系是在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共同制约下制定的;是针对所有岗位职责制定岗位作业要求;也是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在中心各岗位上的具体落实和体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进试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确保试点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平稳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照各自职责,将任务再分解、再细化,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区市民中心各入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名标准化专职管理员,2名标准化兼职管理员,全力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
(三)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既要立足岗位特色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从工作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把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灞桥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全程监督。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各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绩效管理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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