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编背景
2019年灞桥区完成机构改革后,《西安市灞桥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灞政办发〔2018〕24号)出现了预案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应急职责与实际职能不符、预警与响应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同时自2018年应急管理部成立后,对生产安全事故类应急预案出台了新的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上情况已符合《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市政办发〔2021〕9号)中预案修编的条件,修编工作势在必行。
二、修编目的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了解灞桥区燃气(包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下同)风险源情况,正确辨识和评估燃气事故风险,理清现有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机制,摸清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与保障能力,明确燃气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现状,健全和完善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机制,防范和化解燃气事故风险,及时、有序、高效、科学的对燃气事故进行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做好预防预警和应急准备,妥善开展后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事故影响,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重点修编内容
1.预案名称
灞桥区燃气事故区级专项预案原名称为《西安市灞桥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3月1日公布、4月1日正式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结合省、市对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预案修编后名称修改为《西安市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体系
原预案设置的体系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供气企业、专家组”五部分,设置已经不符合目前应急处置高效的要求,修编后的预案将应急组织体系调整为区燃气指挥部领导、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工作组和应急力量,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信息传递中枢的模式,使组织体系更加扁平化。
3.成员单位
原预案成员单位为灞桥区机构改革前的机构,从名称到职责均与灞桥区机构改革后成员单位存在较大区别,修编后的预案按照灞桥区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划分,结合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各成员单位的燃气事故应急职责。
4.应急工作组
原预案无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小组的设置,根据《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市应急委〔2020〕1号)中应急工作组设置要求,修编后的预案将应急工作组设置为专业处置、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医疗救治、舆情信息、物资保障、专家指导等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并确定了各工作组牵头和成员单位。
5.应急响应
原预案将燃气事故分级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级别,而修编后的应急预案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将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
当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即将升级为(或已经发生)一般级别燃气事故或依靠事发单位、单个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力量难以进行有效处置时,启动基本响应。
当燃气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燃气事故级别将达到较大以上级别,或依靠灞桥区自身应急力量无法有效处置时,由区燃气指挥部提出扩大响应建议,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请上级政府,启动扩大响应。
6.应急保障
原预案只将各成员单位要做好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等工作一笔带过,而修编后的应急保障工作从通信信息保障、防护避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应急资金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救治保障、治安秩序保障、专家技术保障等9个方面分别做了相关要求,使保障措施更加全面。
四、预案主要内容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燃气事故危害,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西安市灞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及《灞桥区燃气事故风险分析与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3.事故分级:参照《西安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将燃气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灞桥区行政区域内燃气储存、输送、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设施故障、泄漏、爆炸、中毒、火灾等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长效管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成立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吸纳灞桥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燃气企业为成员单位,规定了预案启动时由预案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保证应急组织的全覆盖和最高效的应对燃气事故。
2.应急工作组:设立专业处置、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医疗救治、舆情信息、物资保障、专家指导等7个工作组,明确了牵头和成员单位、工作组职责等内容,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项主要工作的落实。
(三)监测预警
1.预防:充分发挥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开展针对燃气经营和使用单位(企业)的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督导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消除燃气事故风险。
2.监测:区燃气指挥部成员单位协调开展全区燃气安全管理联合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风险源变化状况;燃气储存、输送、经营和使用单位(企业)利用本单位燃气设备监测技术平台,收集和统计燃气风险数据并进行分析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针对性地开展和加强燃气风险监测,确保燃气事故风险信息的及时获取。
3.预警:明确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调整、预警解除等工作内容。
(四)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规范了灞桥区燃气事故信息报送的形式及相关时限要求。
2.先期处置:各成员单位接到燃气事故信息后,进行信息报送的同时,组织督导事发单位(企业)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和影响扩大。
3.响应分级:根据燃气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灞桥区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两个级别,分别为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
4.应急结束:区燃气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燃气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后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区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安全有序地终止各项应急措施,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5.信息发布:明确了基本响应及扩大响应信息发布的方式和要求。
(五)后期处置
明确了善后处置、事件调查、评估和总结、现场恢复等应急响应结束后的后期处置工作内容。
(六)应急保障
明确燃气事故的通信信息、防护避险、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应急资金、交通运输、医疗救治、治安秩序、专家技术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七)预案管理
明确了预案的宣教培训、应急演练、审批与备案、预案更新等要求。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过程的奖励与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
(九)附则
明确预案名词术语解释、预案解释、预案发布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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