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灞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为了提高灞桥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灞桥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中、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及《西安市灞桥区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制定本预案。
三、重点说明的内容
(一)关于《总体预案》定位。《总体预案》是新时代全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制度载体,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组织指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灞桥区成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专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专项指挥部可下设专业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宣传舆情组、物资保障组、安全维稳组和专家指导组。
(三)关于风险防控。灞桥区各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按照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对各类风险源与风险区域进行辨识和评估,并建立风险清单。
(四)关于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五)关于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与灞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处置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协助,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如突发事件由单个职能部门负责牵头处置,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相关街办负责人进行协助,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六)关于应急预案管理。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根据自身面临的突发事件风险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灞桥区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至少每3年进行1次,演练计划由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负责编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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