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域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陕西省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实施办法》
(5)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6)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2.3国家防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三、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的。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坚持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协调统一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包括
1、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2、组织指挥机构
3、监测预警
4、转移安置和纪律
5、抢险救灾
五、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2、宣传、教育
3、防汛纪律
4、防汛值班制度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