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灞桥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安排部署,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巩固前一阶段成果,持续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完成塑料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主要目标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禁塑令” 提出的总体目标,禁止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禁止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引导消费者自觉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治理塑料污染,打赢我区2021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主要内容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推广塑料制品替代产品和模式。开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试点。强化饮料食品生产企业管理。
2.优化全运环境从严限塑。在景区、酒店、商超、便利店、书店、夜市集中经营区、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等重点区域严格执行“限塑令”。
3.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持续推进农膜治理,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管控,推动全区公共机构执行国家禁限塑相关规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推广应用绿色替代品。
4.强化日常监管。在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应分别符合GB/T38082和GB/T18006.3国家标准要求。
5.加强宣传引导。依托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围绕涉及禁限产品目录、开展方式、减少塑料污染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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