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2019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这些改革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11号),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经区政府安排部署,由区司法局牵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共8项具体内容。
三、《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
二是要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要加大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促指导。要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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