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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灞桥区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2-25 10:15

重新修订的《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的落实省市关于封山禁牧工作的要求,现就《灞桥区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关于切实做好封山禁牧工作的通知》(陕林种字〔2020〕302号)文件要求,保护林草植被、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进一步加快林区生态建设步伐,实现区域经济、生态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通过落实封山禁牧各项措施,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通过实施封山禁牧,最终实现秦岭保护区内牛、羊舍饲圈养,杜绝因牛、羊乱放破坏植被和造林绿化工程区域内苗木损毁现象,确保生态建设成效,促进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及封禁重点。依据我区地理条件和群众养殖牛、羊特点,将我区封山禁牧区域划定在秦岭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的放养牛、羊,推行舍饲圈养,保护秦岭植被。

2. 主要举措。封山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人畜活动频繁区域应当设立界桩、围栏和标牌,实施禁牧管制,实施舍饲圈养。

3.检查验收。在封山禁牧工作实施的过程中,区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2021年1月1日以后,领导小组对禁牧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结合日常巡护检查结果对洪庆街道办封山禁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不能评优评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