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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2-11 17:37

    一、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灞桥区稳就业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20〕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区发改委、区科技工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灞桥分局、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能分工,实施就业影响评估、培育就业新增长点、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以项目带动就业,扩大就业。

(二)区人社局、区科技工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能分工,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持续加大稳岗返还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政策支持,稳定就业。

(三)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能分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双创”工作,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四)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按职能分工,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发展职业教育优化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就业。

(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扶贫办等按职能分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增强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扶持、支持重点群体多渠道灵活就业,聚焦重点群体,帮扶就业。

(六)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税务局等按职能分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就业。

(七)区人社局、区科技工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能分工,建立就业形势监测机制,健全就业督查奖惩机制,抓好就业。

(八)区稳就业专班办公室、区稳就业专班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能分工,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协同,压实稳就业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保障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