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建设美丽中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国办发【2014】25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 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提出的具体要求,我区组织生态环境灞桥分局编制《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现将编制情况介绍如下:
一、编制背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和难问题,是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生活方式现代化中具有标志性意义,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里程碑。农村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农村水源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加剧淡水资源危机,使耕地危机得不到有效保障,危害农村的生存发展。因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设施建设,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引起的农村河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确保农村水源的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是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2016~2020年农村环境治理的明确目标,即“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7年初,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未来4年内,超过10万个建制村将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并占到全国建制村总数 的三分之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部署要求,生态环境部于 2019 年 9 月印发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 号),指导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5〕60号)、《灞河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办)〔2019〕3号)、《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 756号)、《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环水体﹝2017﹞18号)、全域治水碧水兴城灞桥区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2021年)作为新规划依据。
三、规划目标
在西安市灞桥区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和各类治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市级下达的灞桥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20年重点工作指示任务及灞桥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20 年重点工作月度任务清单等部署要求,结合西安市灞桥区经济发展现状、生态环境治理现状等。按照省政府及西安市灞桥区相关要求,确定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 66%,管控率达到34%。近期目标(到2021 年底):1、先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地的农村生活污水优先进 行治理,不再向附近水域排放污水;2、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 70%,管控率达到 30%。3、建立相对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污水智能化运维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化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 50%以上。远期目标(到2025年底):1、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 100%。2、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污水智能化运维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化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灞桥区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战略部署,大部署,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镇具体负责落实,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街道配合工作落实。要建立专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近期计划的综合协调、 建设指导、进度检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参与,在新区范围内建立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管理队伍。各镇要加强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管力量,各实施村也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权利,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要动员各村群众积极参与到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中来,使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基于西安市灞桥区各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和 环境目标不尽相同,应采用经济有效、因地制宜、简便易行、节约资源、工艺可靠并能够与当地自然环境高度融合的污水治理技术,实现生活污水治理无害化和资源化。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为农村生活污水运行创造条件,并保持项目村管理人员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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