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补贴
1.申报条件:
(1)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申请补贴之前在我市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2)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2.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2)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3.申请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a.身份证影印件;
b.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资料:
a.身份证影印件;
b.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c.毕业证影印件。
(3)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b.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
c.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4.申请渠道(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大厅”中的“公共服务”项“社保补贴”栏,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5.咨询电话: 029-83536620
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申报条件
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近一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另有专文规定,不含),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
⑵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
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按照以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⑵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申请资料
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①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影印件;
②用人单位基本户证明材料影印件;
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资料:
③身份证影印件;
④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影印件;
⑤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补贴期限内,新增人员需提供③、④、⑤项资料,其余人员不提供。)
⑵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①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②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③身份证影印件;
④毕业证影印件;
⑤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4.申请渠道(流程):社保补贴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路径为:登陆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申报。
5.咨询电话:029-83536290
“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
1.主要功能
“秦云就业”是由陕西省人社厅开发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涵盖了招聘信息发布、社会保险办理等多项用人单位功能;以及求职应聘、技能培训、社保查询、见习申请、就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多项个人功能。
2.注册方法
打开微信,在搜索框,输入“秦云就业”,点击进入小程序
(1)个人注册时,选择“个人就业服务”,按提示绑定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可线上进行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
(2)单位注册时,选择“用人单位服务”按用人单位的性质选择相应类型,输入单位信息便可进行注册。
3.咨询电话 :029-8351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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