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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就业创业政策大讲堂之创业篇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9-08 11:24

一、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

(1)个人借款人。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指上述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2.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利息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但人均不能超过22万元);贷款期限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创业担保贷款不再是全额免息,个人需承担贷款总额年利率的2.35%,剩余部分由财政承担。

3.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a.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b.结(离)婚证(未婚可不提供);

c.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d.个人征信报告;

e.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f.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或抵、质押物复印件。

(2)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

a.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并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员身份证原件;

b.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c.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d.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章程;

e.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f.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或抵、质押物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到期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创业担保贷款在创业地申请,而非户籍所在地。

(3)夫妻双方不能同时申请创业贷款;夫妻一方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另一方也不能申请创业贷款。

5.申请渠道(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可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或“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政务服务--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网页,按要求输入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信息,并做出相关个人承诺后提交贷款申请。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2.贷款对象

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其中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期限、贴息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这里的贷款贴息大家注意: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不再是全部贴息,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年利率不能超过5.35%,其中企业需承担贷款年利率的2.35%,剩余部分财政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4.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6)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

(7)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8)资产抵押相关原件。

5.申请渠道(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或“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政务服务--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网页,按要求输入企业基本信息,并做出相关承诺后提交贷款申请。

6.咨询电话: 029-83520189

二、创业基金贷款

(一)申报条件: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安市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

(二)补贴标准: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资料

1.个人申请资料

①《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担保贷款审批表》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免担保贷款审批表》一式3份;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婚的申请人应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⑤申请人档案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承诺书;

⑥在校硕、博士生不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需提供在读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其他材料不变;

⑦晋级创业大赛或获得表彰的企业法人申请免担保贷款的(参照《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企业申请资料

①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登陆“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管理服务系统”(http://1.85.55.147:8018/byscyjj)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五)咨询电话 :83326972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类型创业人员,可申请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贫困劳动力;

(4)退役军人;

(5)农民工。

2.补贴标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5)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6)退役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4.申请渠道(流程):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统一实行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以及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无误的,需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支付给个人。

5.注意事项

(1)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3)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的才可申请补贴,超过申请期限的,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5)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不得超过法定劳动年龄范围。

6.咨询电话:029-83536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