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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街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完善了公开形式。今年我街道办利用政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政府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公布了2021年度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重点和目标计划,财务预算、决算,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以及为民办实事等信息。同时结合村一级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了各类方针政策、惠民政策、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村务、财务等难点热点问题。

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街道政府门户网,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服务实效;围绕街道建设,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四是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势,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继续维护好“十里铺街道”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中心工作和理论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传媒作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2

0

0

2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也存在不足之处,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