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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在灞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1条,其中工作动态29条,惠农服务类信息63条,提案建议复函16条,预算决算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我局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程序,保障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我局农业农村工作开展情况,在惠农服务栏目加大了群众关注的惠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等事项公开力度。二是通过单位LED显示屏、宣传展板、简报等多种形式公开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三是通过全区信息员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等,发布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以及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在局系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等,推动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二是继续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力度,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群众需求和关注的惠农政策等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督促相关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