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21年灞桥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交通运输各项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了内设机构及联系人、领导简历及分工,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工作总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同时通过西安信用云平台公开了已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2021年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作用,调动各科站积极性。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入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准确界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三)突出重点,主动公开。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地公开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二是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大力宣传交通优化提升等重点工作。四是积极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 | ||
行政强制 | 2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规范信息审核程序,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信息实效性和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