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着力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西安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西安市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实施方案》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为共建西安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筑牢工作基础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整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及《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西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部署要求,科学合理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扎实完成省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区建设任务,制定实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区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划。
2.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进一步健全全区打击侵权假冒联席工作制度,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铁拳”等专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电商、展会、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重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业务指导力度,年度行政执法案件周期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案件公示率100%。
3.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工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案件办案效率。严格商标日常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好驰名商标的重点保护。
4.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各项工作任务。将灞桥樱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证明商标保护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二)优化工作机制
5.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公安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合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联合执法,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本地区执法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做好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评估工作。
6.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理顺全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全区维权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与西安市知识产权法庭巡回审判庭协作,构建更加严密高效的全链条快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
7.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配合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处罚和信用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参与“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囤积和抢注行为,打击行业恶性无序竞争。
8.推进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灞桥区实施营商环境突破年“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突破提升方案》,对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力争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有新的突破,扎实做好全区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考核指标梳理、提炼和填报工作。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9.探索涉外领域保护工作。积极探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与“陕西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西安中心”协作,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案例和风险预警等信息供给和服务,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人才培养提供支持保障,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0.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严格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加强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和查处工作,有效维护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专项行动,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市场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11.突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粮食种业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农业农村领域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
12.加强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建设。在商贸聚集区和专业化市场,以建材、汽车配件、食品等市场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围绕民生领域群众重点关切,建立重点市场关注名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督导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实现商户入场经营中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创建1个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综合执法大队按要求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录入案件信息。质量标准科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本季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数据统计表。
(二)加强业务指导
法规科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标准。持续开展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要对疑难案件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予以答复。质量标准科、综合执法大队要积极做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报送和评选发布工作,强化正向激励引导。
(三)注重协同联动
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市级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有效落实。积极拓宽跨地区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范围,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和宣讲交流,提升基层执法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及时通报重大舆情。加大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有关专业知识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深入普及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五)做好工作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并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报送至区局质量标准科。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