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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灞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31 17:01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宣传“质量第一”理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专项整治等活动,在9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22·灞桥质量月”活动。现就开展“2022·灞桥质量月”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周筱梅局长为组长,李勇、黄光荣、许哲锋、贺江波、毛丽萍、刘博、赵选社、刘厚斌、薛永红、黄涛、刘波、邵富强等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灞桥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宣传、保障三个组。业务组设在质量标准管理科,负责“质量月”任务分解、活动组织、资料收集、总结上报等工作。宣传组设在组宣科,负责联络媒体,撰写稿件等工作。保障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主要活动

(一)举办全区“2022·灞桥质量月”活动启动会

以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举行“2022·灞桥质量月”活动启动大会。组织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系统各单位,并邀请分管副区长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参加。安排部署全区“质量月”活动,开展质量管理相关知识专题培训。

(二)举行“质量开放日”活动

根据企业及群众需要,举行2-3场不同主题的“质量开放日”活动,宣传政策法规,宣贯最新标准,参观、学习及交流先进企业质量管理成功经验。

(三)开展“五进”活动

各市场监管所在相关科室配合下,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不少于1次的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药械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活动。同时,指导生产企业在生产车间、检验室、产品展厅等场所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参照附件)、粘贴宣传画。指导药店、商超、市场等人流较多场所的经营单位,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粘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质量宣传。

(四)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

联合白鹿原管委会,组织辖区民宿经营单位,开展质量提升专题培训活动。联合区民政局,组织辖区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题培训活动。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开展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五)开展多种主题宣传

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电梯安全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

(六)开展食品行业整治

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开展网络订餐、餐饮具清洗消毒、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行动,同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及学校食堂、农家乐、农村家宴专项检查。大力推动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整治活动。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七)加强计量价格广告监管

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价格监管和计量监管。加强电商平台、广告市场的监管,打击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规范市场秩序

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开展各环节全过程监管。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等形式,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关键风险点,在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协同谋划,共同推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及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活动并做好防护。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

(三)树立典型,示范引领。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户外电子屏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以质取胜、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四)严守纪律,杜绝浪费。开展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涉及企业、学校、社区等相关活动,要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负担原则,不得干扰其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