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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16:55

为推动全区市场监管工作效能水平提升,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责任落实,依据《西安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西安市灞桥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加快“品质灞桥最美城区”建设要求,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定格、定员、定责、定流程、定规章,缩小管理单位,细化管理对象,明确管理层级,压实管理责任,探索建立“全领域、全过程、综合性、高效率”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基层监管队伍人员不足、机制不新、能力不强、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市场监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科学划定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覆盖全域的市场监管网格,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无缝衔接的网格化管理格局。依托市局和区政府智慧化监管平台,搭建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块,完成市场监管各项职能归集入网,形成统一协调指挥和“一网统管”,各管理片区、管理单元、管理网格逐级负责的全流程闭环式网格化管理协调和处置机制,实现监管手段智能化、问题发现多元化、问题处置精准化和权责明晰、管理精细、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市场监管网格化智慧化管理目标。

(三)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构建管理片区(区局)、管理单元(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三级管理体系,实现逐级负责,分级管理。按照监管区域划分管理网格,实现市场监管各项管理职能入网进格,监管人员对责任网格各负其责。

----力量下沉,责任到人。充实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确保各管理网格至少配备一名监管干部担任网格长。统筹调配协管员、基层代表、社区(村)干部、物业管理人员等担任网格员,建立“一格多员”“一员多责”的专兼职网格员队伍。

----平台支撑,一网统管。搭建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移动处理终端(手机版 APP),与市局和区政府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形成全区市场监管“一张网”格局。汇集各管理网格中全部管理事项监管信息,实现网格管理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治。

二、组织领导机构

区局成立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局长 周筱梅

副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勇

副局长 黄光荣

副局长 许哲锋

综合执法大队长毛利萍

二级调研员 刘博

三级调研员赵选社

四级调研员 刘厚斌

四级调研员 薛永红

四级调研员 黄涛

四级调研员 刘波

四级调研员 邵富强

四级调研员 高兰萍

各科室、所、队、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格办”),办公室主任由许哲锋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由法规科、信用监管科、食品综合协调科、信息中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办公室、组宣科、财务科等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

区局网格化管理工作统筹在市局(区政府)网格化管理模式下建设运行,通过推行网格化管理,把问题发现、即时处置、线索上传、协调派遣、结果反馈等功能有机结合,形成工作闭环,实现快速高效管理目标。

(一) 构建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

合理划分管理层级,形成“区局、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三个层级管理体系。

1.区级管理层级(管理片区)。实行片区长负责制,区局主要负责人为本管理片区的片区长。成立区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本管理片区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两个管理层级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按时完成市局或区政府平台派遣的工作任务,及时安排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进行处置、上传管理问题。

2.市场监管所管理层级(管理单元)。实行单元长负责制,

单元长由市场监管所所长担任。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科学划分辖区内管理网格,确定网格长,指导、督促各管理网格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和反馈各管理网格遇到的疑难问题,组织对区域内各管理网格工作进行考核。

3.管理网格层级。实行网格长负责制,网格长由副所长或监管人员担任,配置若干名网格员,实现工作力量整体下沉。主要负责发现、处置和反馈本网格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各项管理问题,开展市场监管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网格内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服务,完成派遣工作任务等。

(二)建设网格化指挥中心

建设网格化指挥中心,对全区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对上级移交的投诉举报线索以及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各项管理问题进行分流派送,实现对网格内监管人员、事项、信息等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精确调度。

市场监管所建立本级网格化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实施对相应层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

实现市局(区政府)、区局、市场监管所三级网格化智慧监管指挥中心相互联通,指挥顺畅,资源共享,问题共治。

(三)搭建网格化智慧管理工作平台

搭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与市局、区政府网格化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实现对接。设置基础数据、智慧监管、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服务保障等系统功能,实时查阅各级各类监管数据和监管人员动态,即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完成问题处置及结果上传,对各管理网格实施可视化、数字化综合管理。

市场监管所搭建本级智慧监管应用平台,配置网格化管理应用模块。

(四)配置网格化管理移动终端

充分利用市局(区政府)开发的网格化监管应用系统手机版 APP,网格员在手机上下载网格化管理 APP,作为日常监管移动终端,与上级网格化管理平台连接,及时查询、上传、下载各类监管数据、图片、视频等信息,接受平台指令,实现上下左右无障碍沟通协调和有记录监管。

(五)绘制网格化管理电子地图

区局、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三个管理层级绘制本级管辖区域网格化管理电子地图,标注网格内各管理要素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及车辆位置等,并实时共享。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台账,确保各层级网格化管理覆盖率 100%。

(六)建立网格化管理台账

对于网格管理涉及的人员、事项、对象、信息等,摸清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加强实地管理。建立管理网格编码台账,确定辖区所有管理网格编码;建立管理网格区域台账,详细划分各管理网格边界范围,确保全覆盖;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台账,确保各层级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建立网格人员台账,明确本级管理网格内人员信息和职责。

四、管辖区域划分及编码

(一)管辖区域划分

遵循“地理布局、方便管理、无缝衔接、全域覆盖”原则,

细分管辖区域,划定管理网格,在保持自然地理布局和管理对象相对完整性的基础上,保证网格不重复、不交叉、不遗漏。

1.管理单元:以目前各市场监管所为基础单元,全区共划分为6个管理单元。

2.管理网格:各市场监管所根据管辖区域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划分,一个市场监管所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管理网格,形成监管网格总数。

(二)管辖区域编码

网格编码实行六位数字编码制,其中第 1、2 位数字表示管理片区编码,第 3、4 位数字表示管理单元编码,第 5、6 位数字表示管理网格编码。

1.管理片区编码规则。按照市局统一编码规定,灞桥区管理片区编码为05。

2.管理单元编码规则。按照市场监管所排序,由 XX01 开始进行编排,纺织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管理单位编码为 0501,席王市场监督管理所为0502,洪庆市场监督管理所为0503,红旗市场监督管理所为0504,灞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为0505,狄寨市场监督管理所为0506。

3.管理网格编码规则。以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为序,对应市场监管所编码,由 XXXX01 开始依序对各网格编码。以纺织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为例,如果将管辖区域划分为 10 个管理网格,其网格编码分别为:050101,050102,……050110。 各管理网格编码由市场监管所根据市局、区局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以所辖区域网格划分和编码规则确定,并报区局网格办公室审定。

各层级管辖区域、管理网格编码同时作为市局、区局、市场监管所三级数字化信息平台底图的网格代码。

五、人员配备及其职责

按照区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实际和工作需要,配备网格管理人员。每个管理网格按照“一长多员”配置,整合多种管理力量进入网格,分别担任网格长、网格员(包括管理员、信息员、监督员等)角色任务。

(一)网格长。由副所长或监管人员担任,是本网格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掌握本网格监管工作情况, 履行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职能,建立网格管理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管理事项底数清、情况明。负责协调市场监管网格与所在区域其他部门的管理网格互融互通,资源共享。

(二)管理员。由监管和协管人员担任,协助网格长履行网格管理职能。负责开展网格内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处置各类投诉举报线索,开展各类检查、核查及整治等工作。

(三)信息员。由协管人员兼任,负责发现、收集、汇报网格内有关情况,协助管理员、网格长开展工作,联系和协调处理市场主体有关问题。

(四)监督员。由社区(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物业管理人员等兼任,每个管理网格配备 1-3 名,负责对网格内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六、网格管理工作要求

依托数字化信息平台,建立监管、核查、报告、处置、反馈“五步”闭环式网格化管理机制。网格管理人员对网格内管理事项做到区域、主体、状态、分布、责任、任务“一口清”。

(一)工作内容

1.日常工作。履行管理网格内市场监管工作职能;掌握网格内市场主体数量、分布和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对监管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置或上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监管工作。

2.投诉举报处置。解答群众消费咨询,依法处理、调解消费纠纷;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投诉举报事项的上报、移交工作;联系并指导网格内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3.案件线索查证。对网格内核查发现、上级流转、移交的举报线索进行前期取证,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4.应急情况处置。及时发现、处置和上报网格内发生的涉及市场监管职能范围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5.联络沟通。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社会监督;建立与网格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的联系沟通机制,听取对网格内市场监管工作意见建议等。

(二)工作流程

1.发现受理。网格管理人员在日常核查、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通过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转办等渠道受理并解决相关问题。

2.核查取证。网格管理人员依法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现场取证,制作相关文书材料和音频视频证据资料,现场将问题线索信息上传到管理单元。

3.处置上报。网格管理人员对属于网格内可以处理事项,及时妥善进行处置,处理不了的上报管理单元层级请求处置。

4.结果反馈。网格管理人员对相关线索处置完成后,应及时向上级网格管理平台反馈处置结果,经上级复核后予以办结。

(三)工作机制

1.信息共享机制。对管理网格内各类信息进行全方位采集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市场监管事项库、事件库、市场主体数据库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各管理层级要加强全方位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利用各类信息,形成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2.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对本网格内市场监管事项进行检查核查,发现问题,排查隐患,对职能范围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及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妥善处置,非职能范围内事项及时移送相关责任部门。

3.动态管理机制。对网格内管理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日常检查、核查、抽查等机会,关注和发现管理事项数据变化,及时通过移动终端更新相关信息,始终保持网格管理信息数据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4.会议协调机制。各网格化管理层级分别建立网格化管理例会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研判和集中处置。

5.督导考核机制。逐级建立相应督导检查和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力推进、高效运行。

七、考核评价

区局对各市场监管所进行考核评价,市场监管所对所属管理网格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一)考核内容。对市场监管所的考核主要是网格划分、人员配置、责任落实及常态化管理机制是否建立等;对管理网格的考核主要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管理事项清单及台账建立情况、问题发现及处置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区局网格办会同区局考核办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检查,每半年和全年各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

(三)考核评价。每季度根据检查结果,对市场监管所管理层级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每半年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依据之一。 各市场监管所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自所属管理网格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八、实施步骤

根据市局推进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总体要求,结合全局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划分网格和建章立制阶段(2022 年 5 月—2022 年 12 月)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

职责、办法等。合理划分网格化管理层级和管理网格,科学配置网格管理人员,明晰各级人员职责,推动市场监管职能和服务事项入网进格,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目标。 其中,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印发;7月底前,厘清边界,责任明确,处理好与相关分局边界历史遗留问题;8月底前完成管理单元、网格管理人员台账建立工作;12月底前完成相关基础性制度规定建章立制工作,启动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 区局网格办

----责任单位:区局组宣科、办公室、财务科、信息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二)第二阶段:完善指挥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功能阶段 (2023 年 1 月-2023 年 5 月)

加强与市局(区政府)业务、技术、数据对接,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逐步推动市场监管各项职能全覆盖纳入网格化管理。推进完善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功能建设,整合网格管理事项相关资源,绘制可视化网格化管理地图,完善管理事项信息数据库,接入智慧监管现场数据,达到“一网多能”,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全覆盖。

指导市场监管所搭建指挥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完成各项管理数据与市局(区政府)、区局数据系统的录入、接入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局网格办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相关业务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第三阶段:对接系统和全面实施阶段(2023 年 6 月-2023 年 12 月)

依托市局(区政府)、区局、市场监管所三级网格化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实施对各级网格化管理综合协调和调度。完成各级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全面对接、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确保上下级平台、左右邻网格沟通协调无障碍,共同实现全市全区市场监管各项职能“一网统管”管理目标。

----牵头单位:区局网格办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相关业务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要把网格化管理作为加强基层管理和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各级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对入网进格事项要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完成的标准和时限。要积极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督查考核,加强宣传推广。

(二)制度保障。建立网格化管理“月报告、季检查、

半年小结、全年考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人员职责、检查办法、考评细则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考核激励,推动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三)技术保障。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强化各业务系统和平台应用效能,整合多种信息资源,完善数字化移动终端功能,积极协调按时完成数字化平台搭建任务,并对基层平台建设及应用进行指导,配合各级完成相关业务模块和数据的接入。

(四)人员保障。要将市场监管网络化管理工作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各街道、各部门的其他具有社会治理功能的网格进行有效融合,大力发动社区(村)、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经营商户、居民村民等力量参与,实现人员信息共用共享、工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多元共治的目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包抓网格,实现上下精准对接。

(五)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支持,为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如期建成,正常对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