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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案件入选西安市民生领域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围绕“护民生”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主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我局《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成功入选。

西安市灞桥区某餐饮店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4年4月12日,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灞桥区某餐饮店一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的工作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2024年4月2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该工作人员现场仍在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制作,不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明。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危害群众生命健康。案件当事人在收到警告行政处罚后,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本案的查处,警示经营者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规范自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