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食品药品安全/ 抽查检查信息公示/ 正文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1期)

一、西安市灞桥区东环超市光明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吡虫啉。购进日期:2025年9月17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不合格(香蕉)属于外购,鉴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