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灞桥区福美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小青菜)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毒死蜱。购进日期:2025年8月27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不合格(小青菜)属于外购,鉴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二、西安市灞桥区永生食品加工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东北大拉皮)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生产日期:2025年8月18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420元整,罚款21300元整,罚没合计人民币22720元整。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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