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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期)

一、西安市灞桥杨洋汉中热米皮店的饭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消毒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存在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问题。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处罚。

二、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白鹿原校区)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购进日期:2024年8月2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2024年8月29日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山药,主观上对其使用的不合格原料不知情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三、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白鹿原校区三餐厅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红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购进日期:2024年8月2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2024年8月29日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红椒,主观上对其使用的不合格原料并不知情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