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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9期)

一、西安千家粗粮王华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苯磺酸内计)

消毒日期:2024年7月23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餐饮具的行为曾被本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后未能改正,继续实施相同违法行为。综上,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的规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二、西安市灞桥区馋嘴松鼠米线店经营的面皮(凉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购进日期: 2024年7月24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日立案,2024年10月28日结案。鉴于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查验义务,不知道购进的该批次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配送收货单,证明该批次的产品是从供货商陕西乐腾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