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灞桥区张威餐饮店使用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购进日期:2024年7月24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不合格生姜属于外购,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二、西安市灞桥区马姐兰州牛肉拉面馆使用的红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购进日期:2024年7月23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不合格红椒属于外购,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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