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11大类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噻虫胺。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灞桥区燕燕刘琦驴蹄子面店抽检的香豆腐(购进日期2024-07-23),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结果为0.061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灞桥区李宸雨果饺子馆抽检的方盘(消毒日期2024-07-23),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19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西安市灞桥区李宸雨果饺子馆抽检的汤碗(消毒日期2024-07-23),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3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在西安市灞桥区晓猪查理自助烧烤餐厅抽检的蘸料盘(消毒日期2024-07-24),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16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噻虫胺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灞桥区马姐兰州牛肉拉面馆抽检的红椒(购进日期2024-07-23),经检验噻虫胺项目结果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西安市灞桥区张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抽检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7-24),经检验噻虫胺项目结果为0.7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附件: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