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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近期,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饼干、方便食品、乳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等15大类2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噻虫胺、噻虫嗪、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灞桥区牛人码头潮汕牛肉火锅店抽检的香豆腐(购进日期2024-05-20),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结果为0.21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灞桥区陈凤嫂水饺店抽检的汤碗(消毒日期2024-05-23),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25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西安市灞桥区陈凤嫂水饺店抽检的饺子盘(消毒日期2024-05-23),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37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在西安市灞桥区曾德宏小吃店抽检的汤碗(消毒日期2024-05-23),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15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大肠菌群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灞桥区曾德宏小吃店抽检的汤碗(消毒日期2024-05-23),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西安市灞桥区曾德宏小吃店抽检的米饭碗(消毒日期2024-05-23),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噻虫胺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灞桥区小娜客来粥到饭店抽检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5-23),经检验噻虫胺项目结果为0.3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噻虫嗪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灞桥区小娜客来粥到饭店抽检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5-23),经检验噻虫嗪项目结果为0.69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