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48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普惠托育服务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卫家庭发〔2021〕467号)安排,结合我区托育服务工作实际,通过摸底调查、实地考察,征求意见,形成灞桥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我区普惠托育服务标准公示如下:
托育机构乳儿班(6个月-12个月)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2400元;托小班(12个月-24个月)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2200元;托大班(24个月-36个月)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2000元;混编班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2000元。以上最高收费价格均不含婴幼儿餐费。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3537208-309
传真:029-83510949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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